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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4-02-27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第一议题”、党组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人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云南发展实际需要,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助力“三大经济”发展,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

2.坚持不懈加强人大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落实我省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整体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开展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活动。

 

二、加强立法工作,增强立法质效

3.推动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认真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4.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三大经济”,制定修订乡村振兴促进、土地管理条例,作出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城市建设管理、民用运输机场保护等条例立法进程,审议审查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红河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怒江州旅游等条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审议审查曲靖市万峰湖保护、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西双版纳州森林资源保护等条例。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制定医疗保障条例,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学前教育等条例立法工作,审议审查普洱市物业管理、文山州养老服务促进、德宏州傣医药等条例。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继续审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推进反恐怖主义、学校安全、档案管理等法规的制定修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审议志愿服务、红十字会条例,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审议审查大理州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临沧市爱国卫生、维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条例。规范人大立法活动,组织16个州(市)修订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举办省政府部门、州(市)人大立法专题培训班提高立法能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制度机制,坚持将法规草案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征求代表意见,丰富和拓展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做好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好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丰富立法形式,加强“小快灵”、“小切口”立法,进一步就区域性、流域性、共同性事项探索协同立法。

6.做好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审议审查工作。坚持“慎立善修、适时废止”,加强对州(市)立法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州(市)立法精细化、精准度和针对性。指导民族自治地方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做好单行条例的“立、改、废”,落实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项评估办法,扎实做好单行条例党内报批工作。

7.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开展我省备案审查条例修改工作,听取和审议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不断完善审查机制,拓展审查方式,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加强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水平

8.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重要民生事项等开展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寓支持、促进于监督之中,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9.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云南省2024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口岸建设发展情况报告、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旅游“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云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全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情况,针对如何将高原特色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10.聚焦加强民生福祉监督。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督察,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检查劳动监察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标滞后质询问题整改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情况。专题调研基层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边境管理暨推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11.聚焦预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监督。听取和审议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部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2024年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省本级财政专项、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省本级财政专项、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12.聚焦法治云南建设监督。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工作情况。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13.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深化拓展质询、专题询问工作,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开展质询和专题询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强化跟踪问效,紧盯质询后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报告,以问题整改效果检验质询实效。

 

四、加强决定、任免工作,体现人民意志

14.提高讨论决定工作实效。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保障和推动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等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15.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人事任免任务圆满完成。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组织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五、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履职

16.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意识,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云南团服务保障工作。

17.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机制,落实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省人大代表机制。坚持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18.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全省新一轮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开展省级示范点交叉验收和授牌工作。严密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的实效,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支持代表就近就地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愿呼声。

19.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优化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审议办理、沟通反馈等流程,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建立代表直接评价建议办理效果机制、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跟踪督办、“一府两院”领导领办制度,适时召开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

20.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强化代表履职学习,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对口联系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

21.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及时向代表提供相关信息资料,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做好代表知情知政服务。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实施省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全面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优化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服务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效能

22.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守正创新,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探索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经验。坚持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把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23.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坚守职能定位,提升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严管厚爱,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自觉接受、支持配合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优化完善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升机关“学习教育讲堂”质量。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建好云南人大史馆,充分反映云南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历程。持续推进“数字人大”建设,为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持续深化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24.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推进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做好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办好云南人大“一网一刊两号”,提升传播效能,讲好云南人大故事。

25.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根据省委改革规划、年度改革工作要点,细化人大工作改革项目,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省委安排和自主开展的改革任务。

26.加强上下级人大工作联系联动。进一步争取全国人大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深化与州(市)和县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七、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

27.深化与周边国家地方议会合作交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巩固和拓展常委会与周边国家人民议会合作交流机制,服务“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