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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聚焦立法需求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4-25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近年来,云南着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了一批高质量地方性法规,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职尽责,认真总结新时代立法工作实践经验,聚焦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的立法需求,发挥好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升新时代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地方立法要聚焦实施性,把好关口确保法规立得住。强化地方立法的实施性功能,重点在于让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所确立的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保障上位法落地落实。这就要求人大要在党的领导下,担当起、行使好立法职权,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把关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使上位法规定更加具体细化,更具可操作性。

地方立法要聚焦补充性,提升质效确保法规行得通。强化地方立法的补充性功能,其价值在于对上位法因无法兼顾地方问题而留下的空间进行立法。这就要求地方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开门立法机制,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方式途径,使每一件法规都充分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从而解决好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地方立法要聚焦探索性,注重务实确保法规真管用。进入新时代,立法工作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已成新常态。以完善立法机制为重点,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积极倡导“小快灵”立法模式,持续探索协同立法,注重发挥“外脑”、智库等作用,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效。

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接续奋斗、开拓创新,推动我省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