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必须全面规范
发布时间: 2007-04-28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白茫茫

 

据报载,在期末考试后的家长会上,某中学的一位班主任含着眼泪向家长们鞠躬道歉,表示今后再也不“减负”了。这位老师之所以道歉,是因为她所带的班过去各科成绩都在年级前列,上学期,她按照“减负”的要求,减少了学生的课外作业。可“减负”之后班级成绩下滑,在期末考试中,综合成绩下降到同年级的倒数第二。

“减负”的目的是提高育人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但现在的考试制度仍然以“分”为准,它与“减负”的要求有诸多不衔接的地方,“减负”往往并不能与“不减分”同步进行。因此,如果只是口头上强调素质教育,而素质教育的评估机制没有出台,继续沿袭未变的“以分论成败”的考试制度,这就在客观上迫使那些有心实行素质教育的学校老师“痛改前非”,继续给学生“加压”。

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现实生活中,这种因为制度设计不全面、不系统、不严密,而致使结果有违设计者初衷的例子并不少见。政策的制定者也应该反思一下,在制定政策之前,有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有没有考虑不周到、不系统、不严密的地方,有没有空子可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没有进行监督等等。在这方面国外有个较为经典的例子。17-18世纪英国政府租用私营船只大量运送犯人到澳洲。开始按上船时犯人的人数给私营船主付费,私营船主为了牟取暴利,不顾犯人死活在扣食物。有的甚至刚一出海就把犯人活活抛到海中。英国政府为了降低犯人死亡率,想出了多种办法,最后制定一项新制度:按照达到澳洲活着下船的犯人人数付费,犯人死亡费也由最高时的94%下降到1%。这些私营船主之所以不再杀犯人,并不是大发善心所致,而是一项新的制度在发挥着作用。这个例子表明,不良的制度,往往把人的利己之心引入极端;良好的制度可以把人的利己之心引向对社会有益的目标。正因为这样,我们拒绝有缺陷的制度。

(作者: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处长       邮编:6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