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昶军
知识经济与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靠的是法治作基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为人们从小就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培养一种遵法、守法以及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行动尤其重要。这不仅传承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新知识新科技和由此带来的新经济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及又快又好的发展,都为有效地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和以德治国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促进科教兴滇,弘扬先进思想道德文化,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的全面进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认识知识与科技、道德与法治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我们党在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创新,是指导我国法治实践的根本指针。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知识、科技的作用固然重要,但离不开法治与道德理念的形成,四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联系,互为基础和条件的。依法治国指的就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一项治国之道。依法治国的性质与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绝对权威的基础。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一条党领导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一条深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道路。
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探讨和研究,是开展法治工作中避免以偏概全,以源代本,以局部利益代替总体利益,以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意识观念冲淡国家整体利益观念,只重视国内点上利益而不重视与国际面上共有认可利益的双向接轨,只重视眼前的政治、经济效益,而忽略长远的经济发展,造成法治公信力的严重失衡与不协调的法理依据。中国法治与世界法治相接轨,是全球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入WTO后中国法治面临的挑战和考验。世界法治理念同中国法治实践相融合是历史发展的选择和必然趋势,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马克思主义法治观在中国法治建设实践史上的又一次飞跃。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预示着人类知识、科技与道德理论观点的深化。知识丰富了人们认识科学的基石,道德的自律与法律的他律行为已经成为社会变革的主要因素,依法治国方略从根本上取决于法治外部环境的稳定性、规范性与不可回避的强制执行性。四者共同依附、彼此促进和密切联系的作用更为突显。但从主观上来说,取决于人类社会知识结构的优化和思想认识以及自身的道德觉悟与品行教育的提高,科学发展辩证思维能力的运用和行政伦理道德品行的培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弘扬社会主义学识与知识成果的有效保障,科学发展观和树立社会主义道德理想的精神支柱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与形成最终取决于现行法治的大一统观念的健全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知识化、科技化与道德和法治观念,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都是进行自律和他律行为的制约机制和手段,又是促成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理念形成的标志。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过广大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并通过规定的法定程序,把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核心内容、性质目的以及义务和要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变成他律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弘扬、推进社会主义道德意识的普及和人们世俗习惯改良的进程。如把党作出的关于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和以德治国思想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决定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全党全社会的指导思想写入国家的根本大法,都说明了党和国家对知识、科技与德治和法治建设并举的极为关注与高度重视。第二,社会主义教育文化知识面的普及、科学文化与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发展、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形成,包括活到老学到老、提倡全社会学习学习再学习,在全社会树立公德意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意识、树立“八荣八耻”教育观、荣辱观等等活动的开展,不仅从道德上、知识水平上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且有助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执行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弘扬民族精神,保持边疆繁荣稳定、人民生活富庶,安居乐业等,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和建立,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安全、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对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打击罪犯,保一方平安和净化社会空气,都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第四,知识、科技、德治、法治具有明显的补充、调节、互为条件、相互自律的作用,这种作用充分体现在相互的不断健全与完善的过程中。知识与科技发展的进步,道德、法治理念的依存互补一是当法律随着时代的要求和发展尚不完备或亟须修改时,德治可作为立法调研时的先期自律特征出现,发挥自己独特的自律功能,对法律法规所不能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充分、合理的调整;二是当道德伦理体系因时代和社会发展所无能抗拒飞速前进的历史车轮,而落伍、滞后,停滞不前,制约人们行为规范的时候,法治理念则可能尽量的发挥其应有的强制性或他律性功能,有效规范着人们的自身行为和道德准则,有着道德范畴所不能为之的调节和补充作用。然而,如果没有知识和科技作为支撑点,道德和法治则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缺乏时代朝气与动力。知识和科技是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条件,后者是前者发展的成果和目的。前两者和后两者的紧密的结合,互相促进与调节,相互支持与配合,对维护社会的团结与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人类的进步与繁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化,一是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追求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健全与完善,努力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要坚持不懈地追求人类求知欲的满意度与奋发向上的敬业精神和营造一种崇尚科学发展观的氛围,以及对良好的道德素质培养与品行意识的追求,刻意煅造一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科技头脑、有法治理念的公民,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建设,逐步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企业职工和广大的农民朋友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人身道德准则,规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我们搞好“三个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思想道德需要而实行的重要举措。占领社会主义科学文化阵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科研课题的研究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占领意识形态领域与培养道德修养和法治理念的阵地,理想信念的支柱才不会丢弃,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才不会淡漠,人生的坐标才不会出现偏差。因此,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我们一定要大力创建和发展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相统一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创建“五讲四美三热爱”、“以人为本”和“八荣八耻”的思想伦理道德理念,创建以依法治国方略为目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法治工作,让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真正体现在日常工作中。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是抓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素,实现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健全法治的高度统一
加强“依法治国”方略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提出来的具有很强针对性的法治建设目标,她将随同开展历届普法教育活动一样,更好更切实际的对邓小平关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充分运用,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又一里程碑,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循社会主义法治一体化道路的不懈追求和总结,是对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完善和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行动纲领。怎样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执行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科技兴国”相结合的目标,关键是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知识统一的认识。学习知识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建美好未来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创新和发展生产力的坚实基础,是培养和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塑造崇高理想的先决条件,也是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丰富的阅历与渊博的知识不仅是人们认识世界、了解世界、改造世界的锐力武器,而且也是人类一步一步从愚昧、无知走向文明与进步的阶梯,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没有精深的学识水平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就没有充实的科学发展观,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因而也就没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观和公正、公平、正义的法治观。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道德意识是树立良好道德情操和自律人们行为的准则,无道不礼,有德则高,德道皆俱,品行则优。先进的思想道德靠优秀的科学文化来指导,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先进的科学技术文化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在意识形态上的客观反映,对经济政治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坚持推动和发展什么样的知识文化方向,创建什么样的知识文化发展体制、机制都体现了一个政党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根本宗旨和精神气度以及社会风貌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都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匆庸置疑,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修正案,体现了把党的意图变成国家意志,变成人人自觉遵守的法律意志,是建立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治作用的表现,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说白了就是要毫不动摇的忠实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坚定不移的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不渝地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凝聚了先进知识、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科学技术与先进文化发展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既是文明道德的、又是不断创新与科学发展的,既能最大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又能合理、科学的继承马克思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生产力的发展靠深奥的知识、科技与劳动者的素质和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来推进,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实现,目的就是要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过上好日子。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空前地加大了科学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谁拥有新知识占领高科技,抓住战略机遇期,谁生产力发展的就快,谁就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有牢靠的法治作支持作保障。“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落后就要挨打”、“谁科技领先谁就占有一席之地”、“无法无天必然导致混乱”、“丧失伦理道德必遭世人唾弃”的教训不胜枚举。中国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科学文化的指导,而人类所具备的先进科学文化素质,既靠先辈的道德修养行为和潜移默化的自律来滋生,又靠后天的努力学习来充实。中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与国内及对外开放的统筹协调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彻底消灭贫困等一系列重大任务,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法律作保障。诚然,要具备这种知识与技能,也就离不开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的自律规范,离不开人的思想道德修养的洗礼与熏陶,离不开父辈的言传身教与整个传统文化的社会文明和社会道德风气的形成,离不开继承、探索、发展与创新,离不开向固有的、世俗的、狭隘的、偏见的、传统的观念进行大彻大悟的开战与创新。这也正是今天我们加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关键所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但要从全党全社会和全体公民抓起,更要从娃娃抓起,从启发、领悟、教育引导的萌芽开始,让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潜移黙化、身随附长、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生根、开花、结果,并伴随其的知书达理、学识增长,做到心领神会,“润物细无声”。一切先进的文化产业,知识是基础,科技是桥梁,道德是核心,法治是保障。一种崇高的文化修养、先进的科学技术、良好的人格品行与道德风尚、同健全的法治的理念与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思维、观念定式的形成,离不开四者的有机统一、有机结合、互为条件、互为目的、共同发展。道德风尚、思想文化修养、先进科学技术和健全的法治理念,四位一体,相互关联、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和相互发展。其中,学习与知识的积累、道德规范的培养与锻炼是最基础的基础,最重要的基础学科打好了,道德规范抓实了,人们的道德意识、道德理念、道德风尚、道德标准、道德文化修养,道德伦理标准等就会“一通百通,无师自通、自成良序”。因此,思想道德体系不健全不健康乃至畸形发展,都势必影响科学文化、法治观念的异变升华与恶性循环,在未来的竞争中,我们就会在很多方面受制于人,被人任意宰割,用法治来安邦定国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科学知识是人类对客观规律认识的结晶,是人类心智征服物质世界,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写照。科学知识不仅能帮助人们形成智力、能力、生产力,同时也能形成与释放出新的思想道德和精神面貌,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正是这种不断积累的科学文化知识,帮助人类从大自然中站起来与动物分开,从愚昧走向文明,从落后跃居先进,从知识贫乏走向辉煌的文化殿堂,再走向文化的高、精、尖领域,直至走向未来。知识的积累形成了高超的智慧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卓越能力。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三个代表”中的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根本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都充分的论及和勿庸置疑的说明了这一切。
从幼儿入手,从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抓起,从自律与他律中向前深化,只有发展才是第一要务,只有发展才能解决中国的一切问题。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的结合起来,积极培养人们的道德规范意识、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治意识、科技知识普及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开拓创新意识,坚决抵制庸俗、低下、不健康的道德行为规范,抵制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带来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益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等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袭,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也是新的世界经济全球化竞争激烈残酷多样化带来的必然要求。目前,我们从事的市场经济,是一场全新的顺应历史潮流的正力求完善与充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说到底它还是法治经济、有序经济、竞争经济和道德经济。如果我们不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的建设与培养,不加强对新知识、新文化、新领域、新科技的学习与探讨,不强求和企盼自己拥有一批领先世界潮流的精密、尖端的高科技产品与民族品牌,而一谓的只追求短期自身利益,局部利益,只讲金钱不讲道德,只讲经济效益,不讲政治和社会效益,只强调所谓的图虚名政绩,不讲代表中国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只讲民主不讲法治,只讲涣散不讲纪律,只讲他律而不讲自律,见利忘义,就会造成市场秩序的严重混乱和起码的道德行为失范与失衡。所以,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建立社会主义民族文化大省目标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是我们立身、树德、明理、做人、做事、育人、守法、用法的根本保证。三大文明建设一靠科学文化知识,二靠思想道德建设,三靠科技的突飞猛进,四靠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只有将四者有机地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才能使思想道德和社会风气真正得以改善,法律意识得以显著增强,只有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才能推动或促进整个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建设,只有树立孜孜不倦,长期不懈的顽强拼搏精神,努力刻苦的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指导物质文明建设飞速地向前发展。因此,搞清这些辩证关系,对于我们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建设民族文化大省,以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正涵义,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科教兴滇战略,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与法律,以及树立良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尤为重要。德强风气正,法全人民安,国强社会稳。
第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扎扎实实的有序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就是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促进和保障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科技以及整个中华民族思想道德规范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治工作,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重要举措,再一次吹响了开创我国法治工作新局面的进军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提高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使命感,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坚持不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是全党全社会全体公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前提,是做好新时期新阶段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根本保证。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法治则是发展的坚强基石,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离不开法治作保障。纵观历史长河的彩幅,没有哪一个发达国家不用法的力量和权威治国安邦、平天下,没有哪一个社
会不用法典的庄严、神圣治患安民促发展,没有哪一个江山社稷不用法治的理念、法的意识培养下一代,让他们从小就懂法遵法守法用法,并以法的尊严与严酷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因此,法治理念从小抓起,从幼儿形成尤其关键。
1、 要借现有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契机,在抓好民主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青少年和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的教育和法治实践。
法治的学习宣传要与德治的学习宣传同步,这是贯彻学习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方略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根本大法,是党对法治治国思想的充分肯定。以德治国观念的形成,是党实践治国安邦基本方略升华的精辟概括,是对古今中外一切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宪法第24条中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治教育,通过在城市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及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等论述都全面阐述了加强法治理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内容,实际上早已把社会主义治德与治国的关系上升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另外,在许多法律条款中,特别是在民法第7条中:“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就从根本上把民事活动所应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所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非凭空随意的杜撰,更不是社会变革时期的一时之需,而是有着时代要求,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必然产物。新的经济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必然引起固有的传统道德体系的某种变异而取而代之以新的道德体系和法治体系,这是客观实际也是发展创新。牢固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成为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中的主要宣传内容。
1、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就是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搞清楚法治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发展更离不开法治,发展同法治戚戚相关,发展离不开法治作保障,发展与法治并进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率领全国人民奋发向上,构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的坚实基础,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是坚定科学发展观与法治观,掌握和运用“三大规律”,完成“三大历史任务”的根本保证,是解决发展中实际存在问题的最基本条件,也是我们做好民主法治工作的关键。首先,宪法是党所领导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实现民主政治,政治文明目标的需要。发展在党的执政内容、执政过程、执政基础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宪法法律对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所起到的作用不可诂量。树立发展和执政兴国、管理国家离不开法治安邦的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助于我们认真做到与时俱进立法,加快发展、改革创新立法,稳固执政基础立法与群众参与进言献策立法三者有机结合的辩证统一。当前,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对其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剖析,从而加深对立法、监督理念的认识和理解,树立法治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为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服务的观念,为发展、执政兴国、稳定服务的观念,为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得以全面落实,执政地位得以全面巩固的观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得以改善提高的观念。只有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治和发展的坐标才不会偏差,法律体制、机制才可能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方向才能准确无误,法律维权对象的利益才能充分得以保护。
2、 认真总结经验,明辨得失,从国情、省情出发,走自己民主政治发展的道路,不走西方式的大民主和为少数人服务的独裁、专横的法治道路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体现着马克思唯物辩证法和方法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做好新时期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中国的法治是在具有先进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大众服务和维权的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参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实行最广泛民主的法治。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法治健全发展兴,法治衰败发展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党的十六大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联系起来进行阐述,有着极其深刻地意义。因此,自觉地分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律理念的本质区别,自觉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民主与法治建设,自觉地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法治工作的领导,自觉地主动地接受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监督,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民主法治工作的关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实事求是地结合我国的国情、省情在全国推行依法行政,在政府执行公务活动中聘用资质高深的法律顾问,以防止政府执行公务中的腐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配备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来监督审案办案过程体现了公正司法,在大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课配备法治副校长,在社区开办法治电影周;在社区和乡村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和农民法治夜校,在省市区县乡村、街道办事处开辟广播法治宣传栏、电视网络直通车和与各新闻媒体共建民主法治专版、专刊,以及建立法律知识咨询、服务专栏、“我与法同在”等等专题研讨会等等工作,都体现了法治和发展并进的中国特色,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
四、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经过实践而适应中国法治的理念,她通篇贯穿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是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关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做好法治工作的根本。首先,法治中包含了民主,民主必须依靠法治,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我们所需要的民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法治基础上民主,哪种不要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共建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本身就是一个极为文明的过程,是依法治国的灵魂。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民主,民主权利的保障则是通过有效地法治来维护,没有法治的国家必然导致混乱。治国的目的,是保障人民充分行使权力,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果不受侵犯,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以人为本体现了民本的思想,民主也就蕴含了以民为本,以民为先,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民本思想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结合,体现了矛盾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相互关系。如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调动一切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积极性,保证社会主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发展,就是要处好对立统一、和谐与不和谐,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处理好国家发展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理解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创新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处理好定式、守旧思维模式与大胆探索,发展创新模式的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用发展的观点思索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其实这个过程就是求团结求稳定求发展求大同存小异,构建和谐社会,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过程,就是充分运用矛盾论的观点处理方方面面对立统一的矛盾,以促成法治健全与和谐社会平稳、健康、又快又好的发展过程。人的根本就是人的本身,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实现“三大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以人为本的观点、统筹协调的意识和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推动工作来体现一种高度的政治文明。正确认识民主和法治的关系,对于加深开展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理解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立法对利益关系的矛盾进行调整,对利益分配冲突进行平息,对超利益妄想与行为进行制约,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公共权益的统一与平衡,并达到国家意志和法律意志,公正行使人民赋予的社会公权的统一,通过有效监督来制约权力的局部分散和滥用,避免擅自违法行使的私权泛滥,以解决大肆进行地方保护主义的顽症也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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