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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全国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班情况述要(2)
发布时间: 2007-07-06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2007年的新闻宣传工作要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第一,突出立法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

要着重宣传本届全国人大在任期内能够实现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着重宣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的制定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办好“人大说法”栏目、请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与网民对话、及时出版法律辅导读本、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报告会进行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新出台的法律进行大力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新制定的法律,清楚如何贯彻实施法律。要选择一些立法项目对立法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对一些法律在实施之日由有关媒体做提示性的宣传报道。

今年是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要认真组织报道好监督工作。一是报道好今年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计划。二是运用通讯、侧记等形式,对执法检查组赴地方检查的情况做深度报道。三是对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情况做深度报道。四是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

要重点支持办好人民日报《民主法制》周刊、法制日报《人大·立法》专栏、检察日报《声音》周刊等有影响的周刊和栏目。

第二,加大代表履职宣传报道的力度。

要宣传报道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和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培训等活动。注意突出宣传报道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发挥的作用。宣传他们既不干预港澳内部事务,又发挥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为港澳民众谋福祉的作用。要组织报道好港澳台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

第三,继续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报道。

根据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进展情况,组织几次规模比较大的集中宣传报道,同时,与中宣部新闻局共同做好对各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宣传报道工作的指导。对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适时进行报道。要组织好全国人大换届选举的宣传报道。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要着重做好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的解读性宣传报道。

第四,重视对外宣传报道。

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坚持贴近中国发展的实际,贴近国外受众对中国信息的需求,贴近国外受众的思维习惯,进一步创新方式,讲求宣传策略和技巧,充实内容,增强对外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亲和力、说服力,做到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加强协同,增强实效,规范、有序、生动、丰富。

全国人大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要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外事活动本身的新闻价值,不拘泥于接待规格。涉及重要人物、重要议题、重要举措和重要意义等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外事活动,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采访和报道。参加采访报道委员长外事活动的新闻媒体范围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参加采访报道其他外事活动的新闻媒体范围,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

改进人大的对外宣传工作。要更多地为我驻外机构和人员、外国议会和议员及议员助手、外国公众和华人华侨提供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可以根据需要和保密规定分别提供,其中包括:每年全国人大会议对外答问参考口径,常委会会议的情况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杂志,有关人大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出版物,以光盘、闪存盘、小手册等为载体的其他宣传品。

第五,大力加强干部的素质能力建设。

在继续全面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体会、组织或参加培训、实际工作锻炼等形式,重点加强干部的舆论导向把握能力、人大新闻写作能力、沟通协调策划能力等素质能力建设。

参加培训班的同志在认真学习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的同时,并结合李连宁副秘书长和阚珂局长的讲话,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充分报道和宣传人大工作,宣传人大制度,可以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入地了解人大所做的工作,可以向国内外展示我们国家民主、进步、文明、和谐的良好形象。

大家在交流发言中提出,各级人大都应该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将新闻宣传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人大机关新闻宣传机构建设,努力开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

大家在讨论中认为,近年来,各级人大和新闻宣传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要把握人大宣传工作规律。像任何一项工作一样,人大宣传工作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政治性、重要性、法定性、程序性和权威性,以及报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应当是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比如,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是人大行使职权的法定的形式。集体行使职权,会议决定问题是人大工作的又一突出特点。所以,人大的“三会”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会议或业务会议。从这个角度讲,宣传报道人大会议,是各级新闻单位的法定义务。自觉地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和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最重要的是要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和自觉适应人大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规律,要在宣传的深度上下功夫,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

一是要改进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方式,是代表人民意志依法集体行使职权的最重要政治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重大新闻。不能把这些会议等同于一般的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道,要围绕会议的议题和会议的进程,全方位地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具体实践。不仅要报道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及会中作的决议和决定,更要宜传报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如何代表人民进行审议的,发表了哪些重要意见,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决议、决定。通过对这些实质性内容的宣传报道,使群众了解国家权力机关是怎样严肃认真行使职权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是如何履行人民委托给他们的职责的。在具体报道中,既要适当介绍“一府两院”向国家权力机关汇报工作的某些内容,更要重点报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调查研究对“一府两院”工作作出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总结出的经验,找出的问题,分析的原因,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不仅报道担任领导职务代表的活动,同时还要报道在基层第一线普通代表的发言。通过这样的报道,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权力机关的了解,增强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是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宣传报道。对人大组织的重要监督活动委派记者随行采访,进行全面的宣传报道;对法制建设、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括动,要进行追踪报道;对“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活动,要及时进行报道。在宣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典型的同时,对于那些严重违法的突出案例,要予以曝光,把人大的法律监督与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在宣传报道时,要注意克服内容枯燥、形式呆板、就事论事的问题,要在深入浅出、形象生动上多下功夫。要抓住实质性的问题,运用各种新闻体裁,通讯、特写、现场采访、图片、图像一起上,立体作战,写出和拍摄出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报道来。要与实践相结合,与群众相结合,与老百姓的生活相结合,多层面、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人大工作,让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懂,能够照着去做。总的说,要使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成为严肃的话题,丰富的内容,生动的形式,感人的宣传,真正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让群众喜闻乐见。

三是要抓好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宣传。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意愿和要求的代言人,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始终重视和突出对人大代表的宣传。不少新闻单位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开辟了专门的栏目和版面,大力宣传代表的先进事迹,弘扬代表的模范精神,收到了积极的效果。要通过电视专题片、开辟专版等多种形式,集中力量推出一批代表典型。不仅要充分宣传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的情况,还要宣传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走访选民,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以及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情况;不仅要宣传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先进事迹,还要宣传代表为民排忧解难、协助党和政府推进工作以及在各条战线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典型,以推动代表作用的深入发挥,进一步树立起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形象。

四是要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要把民主法制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系统工程。结合普法规划,搞好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的宣传,经常介绍法律知识,总结守法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经验。对一些典型的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进行揭露,进行批评教育。尤其是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领导在对培训班作小结时要求大家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做好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的宣传报道工作,一定要讲政治,要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党关于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建设的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到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扬人民民主,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给错误的东西提供传播阵地。

2.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的宣传报道,必须以正面宣传为主。反映人大审议议案过程中的不同意见,要注意把握好度。报道人大监督工作,要着重反映法律实施过程中积极进步的主流和“一府两院”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情况。开展舆论监督,要讲究方式方法,遵守有关规定。一定要防止猎奇,防止追求所谓“轰动效应”。

3.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对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可以向人大机关或有关单位反映,不要擅自公开报道。对采方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线索,可通过内参向有关部门反映,经批准后方可公开报道。坚持重要稿件送审制度,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4.丰富宣传形式,创新表现手法,提高宣传质量。由于人大工作具有法律性、程序性强的特点,也往往给新闻宣传带来难度。出现程序性、结论性宣传多,实质性、动态性宣传少;一般化宣传多、典型化宣传少;枯燥无味的宣传多,生动活泼的宣传少。因此,刊播作品往往主题肤浅、题材狭窄、体裁单调、行文呆板,缺乏生活气息,没有感染力和可读性。人大代表宣传亦大同小异,难以走出这个怪圈。为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在把握好角度的前提下注意充分运用相关链接、背景资料等手法介绍代表履职背后的故事。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题材,采用灵活多样能够适应当今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的表现手法进行宣传,尽量避免公式化、格式化的公文式写作。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白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