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4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委副主任张希平带队一行3人赴红河州,在州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主任杨茂超、州外侨办副主任谭泓陪同下,分别到蒙自、河口、金平、红河、个旧等县市,就贯彻执行侨法、侨情普查、侨企发展等问题开展调研,在红河州、河口县、红河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实地查看了河口和金水河2个口岸,看望了红河县部分侨户。主要了解了以下几方面情况:
一、认真贯彻国家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本省实施办法,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全州各县市均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侨法。政府涉侨部门严格执行侨法和各项侨务政策的规定,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协助归侨侨眷家庭完成42个扶贫项目申请和将500多户困难归侨侨眷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河口县把侨务工作引进社区,调动社区干部帮助归侨侨眷解决低保、再就业和处理来信来访,取得较好成效。红河县明确规定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要有一定的归侨侨眷名额,提高其政治地位。
在三次座谈会上,各有关部门还就现行的侨法及实施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侨情普查,掌握基本侨情
红河州政府于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侨情普查。历时一年,直接参与人员163人,达到了预期目的。这次普查,一是涉侨单位领导重视,给予了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组织有力。成立州侨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侨情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对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科学组织,普查统计表格简洁,贴近实际,普查登记办法和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四是普查工作人员认真细致,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红河县是我省第二大侨乡县,d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普查工作面广量大。县政府为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日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普查员的工作任务落实到村。数据认真核实,层层把关,做到登记无遗漏。在下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普查任务。
三、积极引进侨资,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红河州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完成了一批学校、医院的设施建设和助学助医项目。此外,利用当地矿产、水电等资源,引进侨资企业。其中,云南高原葡萄酒业公司等几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发展情况良好,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林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