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22日在昆明召开,会期5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云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云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云南省200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批准云南省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