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
一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新建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行办法》,为依法保障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修改制定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程序的规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关规定》等21项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建立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分片联系全县9个乡(镇)人大主席团,指导和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正确行使职权。四是健立和完善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办法》、《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代表创先争优评选制度》等办法和制度,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指明方向,提供条件。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