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开门立法”
发布时间: 2010-04-26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开门立法”不但要畅通倾诉的渠道,更要搭建汲取民意的平台和程序,并使之体现在立法全过程。

如果说立法听证会、网上公示承载的是普通百姓的声音,那么立法咨询专家库体现的则是“智囊团”的深入思考。

从曾经的“闭门立法”到逐渐启动的“开门立法”,民主法制的和风细雨不但潜入了民众的意识,也融入了立法规程。201025,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正式启动,我省迈出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步。

要倾听也要汲取

参与热情需要由“量”到“质”的提升。

改革开放之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创下了一天通过6部法律的记录。当时,社会发展对立法的效率要求超过了质量要求,而公众的民主参与也因此被忽略。但随着法律深入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以及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如今已是另一番景象。

以我省为例,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到召开法规草案论证会、听证会;从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在报刊、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到鼓励公民申请旁听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案,以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已成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

“门”打开了,应该说当前公众对关系到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立法项目并不缺少参与热情,但最终效果怎样?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谈及专家库的成立背景时用了这样一个词——有效参与,“我们发现,由于公众获取有关法规草案的信息有限,加之自身也缺乏相应的解读法规草案的知识和条件,其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有待提高。”

引入专业意见是解决该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但与之相连的另一个问题随之凸显——目前,保障公众参与立法的有关制度和程序并不完善。“开门立法”不只是畅通倾诉的渠道,更需要有一整套民意的汲取程序,使公众表达中的合理部分,能最终体现在法律中。省人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在以往的立法实践中,虽然也注意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但没有制度的充分保障,“倾听意见”、“汲取思想”这一过程,有时并不能有始有终。“有的法规听了,有的法规没听,一些很好的专家意见没能反映到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中来。立法讲求程序,专家参与也需要相应的平台和程序。”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0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20多个有立法权的较大市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库。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出,当立法从“增量”转入“提质”之后,科学性、权威性、可行性、操作性已成为必然要求,“广开言路,还要集中民智”。从这个意义上讲,立法专家咨询库的建立,将为经常、及时、全面地征询、听取、吸纳专家意见,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要务实也要特色

这是一份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与务实态度的专家名单。

对于我省的立法咨询专家库而言,受到关注的不只是其成员的高学历、高素养,更是其紧扣云南地方特点的操作思想。

在专家构成上,记者注意到这样的特点:22名专家库成员中,除了法学方面的专家,还有经济学、社会学以及民族学、边疆学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另外还吸收了5名高级律师、2名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1名国有企业的有关专家。如果将这一构成与近两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我省民族、生态保护和社会领域立法的实践相联系,就不能看出其中的原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认为,地方立法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地方特色是地方性法规生命力的体现。地方特色越突出,针对性越强,越能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边疆、民族、山区、欠发达,四位一体的省情就是云南地方立法工作的出发点。

2009年,随着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这一新的发展战略目标的提出,这一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今后,我省地方立法涉及面将会越来越广,内容将会越来越专业。这就决定了在立法中必须更加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在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组织、利益相关人意见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专门工作者的意见。“专家具有优势智力资源,对立法背景和资料掌握详尽,因而更能切中问题关键,他们的观点、研究成果对于立法的决策思维、立法的民主观念、立法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求都有着特殊的作用。”还有观点认为,律师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站在中立立场的法律工作者,其意见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避免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而引发的“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从而为新法律的顺利实施消除潜在障碍,并提升公众对法治的期盼和信心。

期待的目光还投向了专家们的“身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专业组织。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样希望通过合作,让这些单位和部门拥有的便利的信息获取渠道和人才资源,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要实践也要探索

更让人期待的目标指向了两年之后。

人们有理由对今年的立法工作寄予更多的期望。这不仅是因为有关企业工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立法项目将陆续进入公众视野,更是因为立法咨询专家库将首度在其中一试身手。

据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参与立法咨询的方式将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立法项目和专家所从事专业的不同,将适时邀请专家参与立法调研、法规论证会、听证会,书面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等活动,有时还可能通过网络进行立法咨询。省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尽管咨询活动有分有合,但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全体会议,邀请大家为人大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当前最重要的是要让专家库运作起来,为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功效。“既然平台已经搭建起来了,就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目前,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这一要求,正通过具体的行动得以落实。其中包括:考虑将年度立法计划送达各位专家;收到法规案或审议中的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时,及时提供给需要咨询的专家;有关的立法背景资料、调研资料、参考资料、群众来信等,也可能列入提供范围。

法制委、法工委表示,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库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实践中建立起论证制度、采纳意见制度、咨询联系制度、咨询意见反馈制度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立法咨询专家库的管理制度。“专家库的设立只是一个探索的起点,为将来专家库的扩容积累经验,”在25的专家库启动仪式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出了一个目标:用两年时间为建立省人大常委会的专家库进行积极的前期探索。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