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结束后,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按其归属,全部交到承办单位手中,至8月底办结。一份份来自基层、来自人民心声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将通过承办单位落实、答复,回到生产、生活、工作实践中去,化作各项事业推进的动力。
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是人大代表关注现实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人大代表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有效途径。人大代表散落在社会各个行业,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参政议政能力,深入观察,深入研究社会现象,关注民生民情,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办法和措施,凝聚着人大代表的心血与智慧,代表着人民的意愿。一份份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是地方民情民意的陈情表、晴雨表、百科全书,对于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的如实反映,既充满真知灼见,又充满履职的真心实意。最近几年,无论是全国人大代表,还是地方人大代表,他们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越来越多的内容被吸纳到“一府两院”工作中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便是一个事实的证明。
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得再好,也需要办理落实才能体现其价值、发挥其作用。我们主张尚言重行,是因为贴近百姓生活,所以办理须认真对待。因工作关系,笔者在参与人大代表视察、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调研、及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工作时,我们看到,有的建议、意见办理不尽如人意。有的部门单位答复行文较为公文化和形式化,反映出办理的程式化倾向;有的部门单位对符合本部门单位意愿的、容易解决的问题,乐于接受,并及时解决,而对意见、批评,或者是较难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则采取回避,或用其他形式答复,将落实架空,出现“重答复而轻落实”的现象。有的承办部门单位领导不重视,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不作详尽、认真的分析,而采取应付的态度,交由工作人员去承办,答复空洞,问题解决的工作思路,可望不可及。同一问题,人大代表连续几年都提出来,便是一个有力的说明。
一分为二地看待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这其中固然也有建议、意见本身质量的原因,但关键还在于承办部门单位对待建议、意见的态度。大而言之,大凡议案、建议、意见,都是对“一府两院”实际工作的一种批评。接受人大代表的批评,也是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各承办单位要自觉自愿地接受,认真吸纳。是接受监督,实实在在地落实批评意见,改进工作,还是搪塞应付、当成累赘,办理结果迥然。细数历年承办经验,从中不难发现,先进的承办部门单位,正确用好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实现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实现民生问题解决,全年各项工作指标都能出色完成,年年评先进。要相信,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有一定的难度,但对我们的工作大有裨益。
目前正是各承办部门单位办理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重要时段,我们要把办理的重心放在落实上,目的在于办实,给人大代表满意答复。建议各承办部门单位向历年先进的承办部门单位学习学习,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把办理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与推动本部门单位工作、解决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得更加紧密一些、更加贴切一些。办理过程中,要多深入实际、实地,尤其是具体承办负责人,要主动与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人大代表多一些交流、沟通、调研、会商、协调,共寻问题解决的渠道,共破问题解决的难关,从而达成共识,统一思想认识。这样聚集众智、寻求合力,借助民力,充分地运用“一府两院”协调各方的资源优势,没有办不了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尽在实办、办实中得到答案。这样的承办,就是在实践、丰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