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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0-11-16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最近,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主任丁艳波为组长、常委会副主任赵云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两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一直把“两法”的执法检查列为常委会关系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来开展监督。今年,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把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作为常委会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为了向常委会提交客观真实报告,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墨江、宁洱和思茅两县一区的6个医药公司、3个医疗机构、3所学校、8个宾馆餐饮业、1个酒企业、1个茶企业、1个屠宰场、1个饮用水厂、1个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并分别听取市、县(区)两级政府贯彻实施“两法”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认为,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同时,执法检查组也指出了全市贯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检查组组长丁艳波提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两法”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各级政府要加强“两法”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不断增强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要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建立定期召开的联系会议制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二是服务协调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三是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四是执法监管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要多措并举,加强地区与薄弱环节监管;要超前谋划,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衔接工作。(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