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李建国同志、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黄镇东主任委员和部分副主任委员、1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31个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李应科主任委员一行4人出席了此次工作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李建国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李建国说,五年来,在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如期完成了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工作进一步机制化、规范化;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为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首先是依靠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同时,依靠各专门委员会的努力工作和地方人大的有力支持。本届全国人大内司委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内司委黄镇东主任委员作了五年工作总结。黄镇东指出,五年来全国人大内司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完成前期调研和初审法律案8件,牵头起草并提请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1件、牵头起草转交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1件,牵头组织立法后评估1项;承办常委会执法检查5件、与其它委员会联合承办执法检查1件;协助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专题调研8项,其中列入常委会监督计划1件;办理代表议案387件,代表建议66件,政协提案11件;190余位(不含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参加内司委组织的立法、监督工作;组团出访10次共20个国家,接待来访11个团组。黄镇东主任委员还谈到,五年来全国人大内司委围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做好了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相关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了推动涉及民生相关法律贯彻实施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认真做好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相关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认真做好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认真做好外事工作;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按规定招录公务员,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干部素质,改进了工作作风。黄镇东主任委员最后指出,要做好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第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第二,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工作实效;第三,必须坚持创新思维,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第四,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第五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此次座谈会上,个别省、区、市人大内司委也作了总结交流发言,大家畅所欲言,就各省(区、市)人大内司委在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并就进一步做好今后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李建国(右数第三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右数第二位)出席会议
云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李应科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刘正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