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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时间: 2013-04-01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3月9日,在大理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拟提请任命的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人民政府1名副市长,25名职能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法院1名副院长,1名庭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参加了这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含宪法、基本法律和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特别是把《宪法》和《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以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作为重点,突出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对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并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内容,并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如何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工作作为时势政治的论述题,增强了考试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考试开始前,大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廷标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重要程序,是衡量拟任人员法律知识的重要形式,是促进拟任人员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措施。并强调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二是要集中精力,认真答题;三是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设置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和论述等五种题型,按百分制计分,得80分以上为合格,才能提请人大常委会表决,不合格者暂不提请表决。经过三个小时的考试和认真组织阅卷,28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都考出了较好成绩,均已合格。(大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杨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