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把受理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抓实做细,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5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510件,接待来访810人(次),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群众信访无小事”、“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把握重点求实效、兼顾一般树形象、强化窗口化矛盾、联动发挥防群访”的工作思路。对来信来访反映的具有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控告、申诉和要求督促执行的案件,通过督办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对不属于县人大常委会受理范围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对属于县人大常委会受理范围,但已处理正确或基本正确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耐心解释相关法律,宣传有关政策,及时化解矛盾。为了及早发现、及时处理,把群体上访事态控制在萌芽和初始阶段,有效避免和防止集体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县人大常委会与党委、政府建立了信访信息通报制度和重大信访件联动制度;建立健全重要活动和重大会议排查预防制度。通过上下左右的信访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联动作用,努力减少老上访户和缠访户,化解和预防一批群体、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对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运用,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出的社情民意,了解到的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所任命干部的工作与廉政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分析,作为常委会年度确定监督工作选题、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的参考依据之一,使常委会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中有的放矢地听取群众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行业等。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使信访职能由不规范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转变,由于重视、加强和改进了信访工作,耐心、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树立和提升了县人大常委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威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