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决议决定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 2014-01-26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2014124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纪恒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两强一堡”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改革促市场活力、以改革促调整转型、以改革促创新发展、以改革促改善民生,做到稳中有快、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关于云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云南省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云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服务改革发展,推进依法治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开拓创新,为云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关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学群院长所作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田海检察长所作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