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赴普洱市开展城市管理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 2014-05-15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556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绍忠,副主任委员纳宗会、杨灿章率领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赴普洱市开展立法调研。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艳波,副主任陈建疆、陶磊等参加调研并出席了座谈。

20131月召开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普洱市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制定〈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的议案》,财经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及时答复了代表,并积极争取将《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纳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为加快推进《条例(草案)》审议前的准备工作,财经委员会此次赴普洱市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实地调研了普洱市污水处理厂、市文化中心、占道经营和违章建筑情况后召开了座谈会。会上,调研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普洱市城市建设管理情况和《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情况的汇报,就该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前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财经委员会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普洱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为即将开展的《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省人大财经委法规调研处)

 

1、调研组听取情况介绍

 

2、普洱市人大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介绍情况

 

3、座谈会现场

 

4、调研组一行听取对普洱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的介绍

 

5、调研组一行现场调研普洱市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