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方式 增强履职实效
——2014年我省部分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回眸
2014年,我省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实践创新,为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 “走出去”的主任会议
去年,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胆探索和尝试新的监督方式,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推动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讲程序而不唯程序”。去年7月30日至31日,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到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反恐维稳工作情况报告和“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现场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将主任会议由常委会机关移到公检法机关举行,这在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发展进程中尚属首次。”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会前,主任会议成员做了充分调研,并由联系政法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率领相关委室同志深入县区、乡镇和基层单位随机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会上,主任会议成员着力在“准”和“实”上下功夫,将善于监督和敢于监督统一起来,既旗帜鲜明地支持公安机关和“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也客观诚恳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实践由过去被动听取报告转变为主动听取报告,进一步拓宽了人大监督的视野。”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兴荣感言,此次“走出去”的主任会议,扩大了人员参与面,大家通过现场“听、看、议”,了解了更多的建议,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 立法工作有成效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修订)》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的公布实施,着眼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楚雄州去年加大重点领域的立法和修订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法规支撑。
新修订的《民族教育条例》以促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界定了民族教育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确定了发展民族教育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民族教育的管理体制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发展民族教育中的管理职责,规范了办学形式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强化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待遇、教育投入保障等政策措施,为解决民族教育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新制定的《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突出了水库安全、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明确了水库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和调整了水库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中的关系,强化了青山嘴水库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从地方法规的角度明确了正确处理水资源与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
去年,楚雄州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对小型水利条例立法后的评估,检验了立法成果,积累了立法经验;启动了楚雄州林业管理条例立法修订程序,修订工作正有序推进;对楚雄州城市管理条例、茶花保护与开发条例等8个立法储备项目开展了立法前期调研。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评议对“人”又对“事”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14年启动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工作评议。2014年10月底,昭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余伟、市教育局局长平锦、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吴学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顺民、市商务局局长程永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龙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卯时俊和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敖邦平8名常委会任命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评议,开展任后监督。
“我们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增强监督实效。”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此次常委会议上,接受工作评议的8名官员进行了履职情况报告。随后,昭通市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大家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不少刚接受完“大考”的受测评人员表示压力不小,今后将及时认真研究处理评议意见,推动自身工作再上新台阶。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代表追踪重点工程建设
“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审计和管理,科学合理地对地铁票价定价……”2014年伊始,在昆明地铁1、2号线首期工程即将开通运营之际,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财经方面的代表,对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中代表们纷纷提出建议。这也是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组织代表对轨道交通建设这一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昆明市自2010年4月30日开展轨道交通建设以来,轨道交通逐步进入高速建设发展阶段,而轨道交通建设也日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自2011年5月18日首次组织代表对轨道交通建设情况视察以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针对轨道交通建设进程,选取不同侧重点,以一年为周期,连续四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对轨道交通建设开展视察。
“通过视察,代表们实地了解地铁建设和运营情况,并针对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这一方式,代表们累计提出关于轨道建设资金投入、运营管理、工程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4条,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得到提高。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每名代表每半年联系5户以上群众、为民办5件以上实事、反映1条以上群众的意见建议……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取得实效、赢得民心。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去年,临沧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代表工作,立足于基层代表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实际,继续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活动以基层人大代表为主体,每名代表每年安排2万元的专项经费,并填写《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登记表》等,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中,基层代表们根据联系户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自2013年以来,参加活动的112名代表共联系农户1940户,办实事1839件,提出意见建议28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