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根据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成调研组于10月26日至28日对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对我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政府采购法、国务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由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杨锐明带队,预算工委综合处、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赴楚雄州,实地查看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在省人大机关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省科技厅、省卫计委、云南大学等5个省级政府采购人和采购产品使用部门负责人、云南中咨海外咨询公司等4个采购代理机构和金碧办公设备公司等3个供应商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调研组于28日听取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情况汇报,并反馈了意见建议。
通过调研,了解了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部分州(市)办理落实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情况。在充分肯定执法检查后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调研组指出当前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职能界定不科学、职责划分不清晰;政府采购周期长、效率不高的情况仍然存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不够等。为此,调研组提出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和意见建议的研究办理等意见建议,确保新修订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我省得到贯彻落实,推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调研结束后,预算工委将起草调研报告,提请11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参阅,并转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