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成员罗廷才主持会议,召集驻机关纪检组、机关纪委、机关党办负责人等,组织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借以推动省人大机关及各部门掀起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热潮。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成员、省人大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机关党办主任等相关同志参加专题学习会议。
会上,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原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接着进行了学习讨论,大家认为: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两部新修订的党内法规,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定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要坚守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牢牢把住党的纪律规矩的“底线”;要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中,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唤醒党员党章党纪意识,增强党员的纪律规矩观念,让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从不自觉转向逐步习惯,真正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让《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所确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覆盖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会上,罗廷才组长强调,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明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新要求结合起来,深刻反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搞好自我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突出抓早抓小,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自觉性。二是要严格遵守“四个必须”、“八项规定”和“六大纪律”,唤醒党章党规和责任意识,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衡量纪检工作成效的尺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和机关纪委委员,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探索在机关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三是建议机关党委以机关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各部门、各处室专题学习,结合机关支部换届工作实际,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支部书记培训学习的内容,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联系自身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要求驻机关纪检组成员、机关纪委委员,通过深入学习,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以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落实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