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至19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全省州、市人大相关领导干部70人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期立法法培训班,圆满完成了培训任务。
这次培训,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谭丛带队,除昆明市以外,全省15个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法制(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干部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部分同志共70人参加了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五期立法法培训班,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整个培训参与人数多、范围广,云南、四川、黑龙江、江西等9个省(区、市)74个地级州、市人大相关领导干部共420余人参加; 授课老师规格高、业务精,课程内容针对性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副秘书长信春鹰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张勇等专家级领导亲自授课,所讲授的内容紧紧围绕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如何正确履行地方立法权来展开,重点突出,主要讲授加强宪法实施、立法法的修改、推进科学立法、备案审查、立法技术、立法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安排时间紧凑、形式多样,在五天的培训中,共设置了九个专题讲座、一节分组讨论、一节参观人民大会堂、一节自学课。
在这次培训中,云南团全体参训人员自觉地把全省上下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与立法法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把“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相关要求贯穿到整个培训活动中,大家精神饱满、严于自律,团结一心、服从安排,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专心听讲,从不缺席旷课,认真遵守各项学习纪律和管理规定,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培训班会务组的一致好评。在座谈交流时,谭丛副主任对云南团的培训活动进行了总结,充分肯定了全体参训人员所体现出来的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积极参与的精神风貌,对大家如饥似渴的学风、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严格的作风纪律给予了赞誉。各州市人大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学习机会难得,内容务实,理论和实际结合紧密,收获很大,回去后要进一步把培训学到的知识汇报好、消化好、落实好,努力推进州、市的地方立法工作。
这次赴京学习,大家表现出了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不怕困难的吃苦精神。在前往北京参加培训的过程中,由于天气原因实行航空管制,给云南团整体出行造成很大的困难,正常行程被打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蒙冬梅副主任和接待处、人大服务中心、车队的同志给予了大力协助,并与航空公司、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反复进行沟通协调,使云南团在第二天顺利改签到山西太原航班。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委的周到安排下,再转乘高铁赴京,确保云南团能够及时的参加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