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率队赴新疆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和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8-14      来源:省人大民族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8月6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率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和立法工作进行考察学习。

 

 

考察期间,考察组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座谈,先后深入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考察学习。

纳杰在考察时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9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2016年又颁布施行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地区,许多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政红、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蒙冬梅、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思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参加考察学习。(王宁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