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
8月17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听取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关于《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条例》立法情况的介绍,会议就《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条例》提请审议前的论证、修改、报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多次带队赴省外和省内进行调研。目前,条例的立法工作已进入攻坚冲刺阶段。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密切协作,倒排工期,集中攻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条例论证、修改、报批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省委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要求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条例》明年制定出台,为把云南省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法制保障。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黄政红、副主任管国芳,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周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思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向明参加会议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