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族委赴大理调研洱海保护治理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8-24      来源:云南省人大民族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8月20日至23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政红率队赴大理白族自治州就《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洱源县邓川镇新老永安江、右所镇、茈碧湖草海湿地、剑川县剑湖湿地开展调研,实地查看污水治理和湿地保护情况,并针对条例修订具体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讨论、交换意见。

调研组认为,大理州立法加大对洱海源头、湖区、径流区及湿地的保护和管理,为洱海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针对当前在洱海保护中,存在流域“两违”、村镇“两污”和面源污染等问题,调研组要求,条例修订工作要紧盯问题,增强条例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依法治湖、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实现洱海周边村镇污水、垃圾有效管控,有效削减面源污染,着力构建农田生态系统,永葆洱海一湖清水。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云南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姚绍文、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办公室、立法处、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