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委员会听取省红十字会对《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工作情况汇报
5月7日,省红十字会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汇报《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工作情况。
省红十字会就修订《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的必要性、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条例修订的主要依据和总体思路、条例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云南省红十字会等工作作了重点汇报。
听取汇报后委员会认为,新的红十字会法已于2017年修订出台施行,红十字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对红十字工作进行立法规范是十分必要的。红十字会工作要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变化趋势,创新发展网络众筹、完善内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提升公信力等,要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所体现。委员会在安排明年立法工作时,要优先考虑该条例,争取明年出台施行,以推动和促进我省红十字会工作。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一平、副主任委员陈云丽,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董和春、常务副会长张宽寿及委员会法规处、红十字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