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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现场】“九湖”保护治理水平如何提升?听听来自审议会场上的声音
发布时间: 2020-09-28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9月27日上午,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和段琪、杨保建、李培、王树芬、杨福生、韩梅分别参加分组审议。

 

审议现场委员们的精彩发言

黄政红:建议对于泸沽湖治理要落实“一湖一条例”,目前云南省落实得比较好,希望从省级层面加强与四川省协调,做到一湖同治,严格统一执法标准。

周云:建议一是要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好法规的作用;二是法规授权制定的实施办法应按时、按要求完成。

吴绍吉:九大高原湖泊治理的成效是明显的,但一定要重视资金投入,比对规划及现实要求,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现在有些湖泊的治理推进缓慢,关键在于治理资金的问题。如果资金存在缺口,治理工作的难度大,项目也难以完成,所以要保障项目资金到位。

李思明:建议一是要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分析研究,这是加大湖泊整治的核心所在;二是在加强湖泊水体质量检测的同时,加大入湖河道的整治力度,在源头上防污、控污。

徐杉:建议一是关于优化管理机制,目前管理机构有厅级、处级、副处级三个层级,建议逐步统一管理机构的级别;二是要加强湖泊生物多样性的检测;三是在严格空间管控部分中关于设置界桩的表述,要表述清楚是否新增加了界桩,增加了多少。

李雄:建议一是省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支持地方处理好保护与治理的关系;二是进一步指导地方调整经济发展区域布局,尤其是帮助农户转型发展,使流域农户找到有效发展的途径;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九大高原湖泊的保护和治理,继续在“十四五”期间加大扶持、投入和指导力度。

和炳寿:近几年来,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的保护和治理成效显著,值得肯定。建议:省政府尽快批复《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为泸沽湖保护治理提供规划依据。

马春文:建议一是省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湖意识,切实贯彻落实好“一湖一条例”要求,突出其在九大高原湖泊治理和保护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理解透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避免一刀切倾向。

孔贵华:建议一是要正确认识湖泊保护治理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清醒头脑,科学研判;二是要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坚持综合施策、科学治理。要以系统的思维科学分析,分轻重缓急做好规划,利用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生态修复措施多管齐下,做到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一湖一策”,科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