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云南省地方性法规5月1日起施行 保护传承民族文化 维护地理信息安全
发布时间: 2020-05-01      来源:云南日报客户端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纳西族东巴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西族东巴古籍文献是中国第一个列入世界记忆遗产的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于2006年施行的《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是我省首部涉及独有民族文化的保护条例,多年来为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此次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修订《条例》进一步理顺了各级政府、有关团体和机构的职责,建立完善了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的保障机制,规定了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明确保护经费应用于纳西族东巴文化人才培养、调查研究、数据库建设濒危抢救、传承传播等方面。该《条例》还规定,省政府及教育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开办纳西族东巴文化相关专业,培养纳西族东巴文化专门人才;要强化对纳西族文化名镇、名村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避免纳西族文化名镇、名村变成“文化空壳村”“客栈村”。

《云南省测绘条例》严格对标上位法,进一步细化了测绘地理信息监管、共享、责任、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该《条例》明确了我省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近年来,错绘国界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漏绘国家重要领土,随意使用变形地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极易造成恶劣影响。该《条例》专门提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