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成为立法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同时,全面梳理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认真研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立法修法问题,适时启动有关立法修法工作。
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10多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内容均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多地在立法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拟在今年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规,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法
湖北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其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立法工作也备受关注。2月29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对去年原则通过的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出调整。调整后的立法工作计划显示,湖北将制定省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条例,拟在今年9月份提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预备审议项目中明确,系统梳理和修改本市疾病防控等常态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2月1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0年立法计划。其中,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修改)被列入预备项目,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被列为调研项目。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显示,省传染病防治条例作为今年的调研论证项目。
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暂名),被列入2020年预备项目。
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被纳入立法预备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此条例本不属于5年立法规划项目,现新增为预备项目。
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林鸿潮认为,地方在立法修法时可以对传染病防治、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完善,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缺漏进行补充,赋予政府更灵活的权力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而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同时,这些地方立法取得的经验,可以为国家层面的立法修法提供借鉴。
立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多地提出对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修改。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修改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修改省动物防疫条例,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福建省提出,今年将启动本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立法工作,修改该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并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及该省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立法上,广东已经先行一步。3月9日,《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4种禁食类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划定的禁食范围一致,还提高了对违法食用行为的处罚力度。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煜华认为,地方在对野生动物保护进行立法时,可以考虑制定《禁止猎捕和驯养目录》,其中包括三类,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他容易引发人或家畜家禽传染病、现有检疫技术无法确保安全或检疫成本过高的动物。这样可以有的放矢,使公共卫生安全的维护有重点。
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红十字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以湖北省红十字会为例,截至3月23日24时,湖北省红十字会(含省红十字基金会)接受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共计167416.83万元。
但与此同时,不足之处仍然存在。疫情暴发初期,湖北省红十字会因为在捐赠款物分配中存在问题被湖北省纪委监委调查。
在多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计划中,一些省份明确提出对相关法规作出修改,云南、福建等地提出对红十字会条例进行修改,江苏、重庆等地将修改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显示,拟在今年修订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将进一步理顺各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级红十字会法定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款物募集等行为,确保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在依法开展备灾救灾、人道主义救助等方面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各地对红十字会条例进行修改时,核心目标应当定位为进一步提升公信力,对此,应当着重加大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要尊重捐款人的知情权,对每一笔捐赠款物进行细致地公布。同时,要推动红十字会本身治理的现代化,提高其对捐赠款物处理的效率。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的职责,强化对红十字会的监督。
推动大数据利用和信息保护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大数据技术功不可没。
信息更新让公众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助力政府科学决策、资源优化配置,医疗物资需求实现准确对接……大数据技术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为进一步发挥大数据在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庆、福建等地拟在今年对大数据进行立法。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谢泉认为,地方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推动和规范大数据的发展,不仅可以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还可以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很好的经验借鉴。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建议,推进大数据方面的立法,要平衡好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利用之间的关系,要对个人信息收集、保护和使用渠道、方式和权限进行全面具体的规定,同时,对于疫情这种突发紧急事件中的信息收集、保护和使用等进行专门规定,从而更好地推动大数据的利用,保障公民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