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组赴楚雄开展养老服务立法调研
近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组赴楚雄彝族自治州开展立法调研。
2019年,栗战书委员长在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指出,地方立法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抓好惠民立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楚雄州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且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截至2019年,全州户籍人口265.5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8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6.51%。
目前,楚雄州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民族自治地方惠民立法,调研组深入楚雄如家医养中心、松鹤老年服务中心、楚雄技师学院,就养老服务立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等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做好立法工作。
针对楚雄州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设施功能不完善、养老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瓶颈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调研组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结合自治州的实际情况,按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制定条例,应充分考虑制定单行条例的功能和定位,在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对国家法律法规中较为原则的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地方作出细化和补充规定。
在内容上,要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对规划与设施建设及用地保障,居家、社区养老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农村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互助式养老、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着重解决彝州养老用地难以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全等短板,加快建设居家社区养老中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立法技术上,要做“减法”,避免重复上位法,突出单行条例地方特色和亮点,反映民族立法的区域特色,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彝州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