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大代表为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立法建言
为进一步扩大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昨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召开《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会,听取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委员对《条例》制定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介绍了《条例》的立法工作情况,昆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建忠汇报了昆明社会治安和辅警工作情况。
当前,辅警作为对警力的有效补充和组成部分,队伍规模日益庞大,为公安机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供了重要帮助。但存在招录标准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职业保障偏低、群众认可度不够等瓶颈性问题,有必要及时制定出台辅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理顺关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优化结构、树立形象提供有力的地方立法保障。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条例》列入今年的审议类项目,4月份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针对《条例》的制定和主要内容,与会代表积极为进一步完善《条例》建言,建议《条例》能明确辅警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并进一步规范辅警工作行为。
拉玛·兴高强调,要创新立法工作,加强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希望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关心和支持地方立法工作,为昆明市的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使地方性法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庆平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