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现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共同保护的决定草案
5月2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张太原、杨保建、李培、王树芬、纳杰、杨福生、罗红江、韩梅分别参加分组审议。
审议现场的精彩发言
韩梅:建议一是相关部门要加大“条例+决定”的宣传力度;二是省、市、县人大要做好对“条例+决定”的执法检查;三是省政府要主动加强与贵州省、四川省的对接联系,建立健全和细化完善三省政府间的协调机制、反哺机制等。
邓永东: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涉及多个省份,我认为制定保护条例十分必要。建议条例中的内容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应进行明确。
张绍雄: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关键在于反哺机制,应在条例和决定中补充完善相应的强制措施,建议每年至少进行2次省级政府间的协调联系,把条例和决定进一步细化,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