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审议现场的精彩发言
常敏:建议在条例中增加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成立企业联盟或者行业协会的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抱团取暖。
普绍忠:该条例修订草案在一审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改,目前已经完善。
徐杉:条例修改得很完善,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将发挥很大的促进作用。
马春文:条例在一审基础上修改完善以后,向省委作了专门的汇报,相对比较成熟,同意经审议后提交表决。
王安康:建议条例增加鼓励支持领导干部主动与中小企业多交流、多沟通、主动服务的内容,打消领导干部与中小企业主打交道的顾虑。
阮鸿献:条例的表述很清晰,核心点在落地执行上,希望在“十四五”期间,云南的中小企业每年平均增长5%。
杜俊军:条例修改稿在一审的基础上做了很多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将能切实推动促进中小企业落地、成长、发展的条款放进去了。我对修改完善的部分表示赞同。
吴绍吉:条例体现了云南特色,干货满满,尤其是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职责也在条例中体现,我认为条例基本成熟,完全赞成。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相应政策措施的配套建设。
徐昌碧:没有意见,同意这个条例。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执行到位。
莫非:建议县级以上政府尽可能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奖励在就业、税收等方面作出贡献的企业。
番跃平:条例修订非常及时。建议我省加大步伐,向先进省市看齐。就服务体系方面提两点建议:第一,加快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在服务领域加大力度健全机构,保障中小企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第二,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确保中小企业解决好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