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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过去了,这个条例正让昭通城市发生变化......
发布时间: 2021-05-19      来源:昭通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你知道吗?在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产生超标噪声,放任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粪便,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在昭通市,这些行为违反了《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换句话说,这些行为已经违法了!

 

航拍昭通市省耕公园。(柴峻峰 摄)

 

随着城市的发展,昭通市城市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越来越多,广大市民对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的期盼也越来越强烈,依法管理城市已经成为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的重要途径。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016年,昭通市立即启动了立法工作。2018年,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自2018年6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昭通市通过划定停车位等措施,解决了交通拥堵、乱停乱放等现象;通过“门前三包”等措施,基本解决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空档和卫生死角等问题;通过对施工单位、施工车辆的规范,解决了建筑施工扬尘和城市道路污染问题;通过规范广告栏设置等措施,不断推进了市容市貌的美化;通过城市管、网、线的规范,促进了“天际秩序”的改善。

昭通市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解决了昭通市依据“上位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时,出现部分条款“用不上”、处罚没有相应明确依据等问题,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接地气的法律保障。

“《条例》从‘大城管’的角度,规范城市管理活动,特别突出了昭通市城市管理的地方特点,主要针对昭通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法律层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解决了一些无法可依的盲点问题。”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

如今,昭通市内河道清亮了,街道整洁了,商铺的油烟排放规范了,施工单位作业规范了......每一位市民都感受着城市环境发生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