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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监督利剑作用
发布时间: 2021-12-14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人大监督不仅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大监督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大力加强和有序推进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人大监督的水平和效果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大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发展完善。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它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它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授予它们管理国家、执行法律的权力。为了保证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忠于宪法法律,维护人民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使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为人民服务。人大的地位和权力性质决定了人大的监督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这就意味着,如果监督对象对人大的监督随便应付或置若罔闻,那是藐视宪法和法律,人大有权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监督方式,依法纠正其错误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置,直至问题水落石出、彻底解决。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和条件变化,审时度势作出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情况和新的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助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用在破难题、克难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的要求,主动适应和把握新时代主要矛盾的转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时因势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切实发挥监督“利剑”作用,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围绕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办理,切实抓好重点督查和专项督办,使党和政府的各项为民之举、惠民之措、富民之策落到实处。总之,对于那些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督促“一府”“一委”和“两院”及其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让广大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人大监督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实际效果。(白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