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花盛开
发布时间: 2021-07-02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走进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光明村,绿色葱茏中,团团簇簇的绣球花、颜色各异的三色堇、竞相开放的玫瑰花映入眼帘。在这个有彝、汉、白、傣、傈僳5个民族居住的美丽村庄里,开得最艳丽的花是“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近年来,光明村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聚焦“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团结带领全村各族群众,相知相亲相惜,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家园共建、产业共促、文化共融、和谐共建、成果共享。“十三五”期间,光明村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8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191元,先后斩获“中国美丽田园”“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等荣誉,实现了从“村旧民穷、闭塞落后”到“生活幸福、未来可期”的变化。

“光明村充分调动了各民族群众投身乡村治理建设中来,实现了‘民族团结+产业发展、民族团结+乡村振兴、民族团结+乡村旅游、民族团结+社会治理、民族团结+基础建设、民族团结+组织建设’六个融合。”漾濞县民族宗教局局长马亦婷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促进民族团结更加巩固,边疆繁荣和谐稳定。

云南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定不移用法律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2019年5月1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正式施行,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去年,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全部完成修订,16个州(市)全部制定出台了立法条例,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根基进一步筑牢。(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