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473件 收到代表建议约9000件
发布时间: 2021-03-10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获悉,到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73件。此外,目前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约9000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组长郭振华介绍,过去一年来,代表们克服疫情影响,通过多种方式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提出高质量议案打下坚实基础。据统计,代表通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或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超过议案总数的三分之二。

据了解,经初步梳理,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共有465件。从议案内容看,主要集中在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健全现代化经济体系、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以及公共卫生、国家安全等领域的立法。从法律部门看,七个法律部门都有涉及,比较多的是行政法和经济法类,分别有172件和120件,合计占到近63%。从立法方式看,除传统的立改废释外,还有涉及法典编纂和法律清理方面的议案。从议案文本看,案由案据比较明确具体,附有草案文本的法律案有242件,达到法律案总数的一半以上。

郭振华介绍,代表建议关注较多的问题主要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推进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加快完善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据介绍,大会秘书处正在抓紧对收到的代表议案进行进一步认真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在本次会议期间向提出议案的代表书面反馈交付审议情况。今年年内,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将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