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在保山市开班
9月14日,《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贯彻暨乡村文化振兴培训班在保山市举行开班仪式。培训为期3天,全省16个州(市)、126个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代表及相关专家参加培训。
据悉,《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公共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完善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据介绍,保山是全国第一批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将培训地点设在保山,为各州市、县区搭建了经验交流和分享的平台,还为保山展示文化形象、促进对外文化交流提供了良好契机。(范雨露 舒运兰 叶栩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