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是被各国普遍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内容之一,深入挖掘“地理标志+”的潜能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近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云南省代表团以全团名义提出了《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专门立法的议案》,旨在通过理清案由、分析问题,进而提出破题之道。
那么,什么是地理标志?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通过专门立法助推产业健康发展?
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一种用于具有特定地理来源的商品的标志,这些商品具有可主要归因于产地的品质、声誉或特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界定时表示,一个标志要作为地理标志发挥作用,必须能够识别产品源自特定产地。目前,地理标志通常被用于农产品、食品、酒类和酒精饮料、手工艺品和工业品。
就云南而言,文山三七、宣威火腿、蒙自过桥米线、普洱茶、保山小粒咖啡、漾濞核桃、罗平菜油都属于地理标志,“这些产品的品质、特征或声誉在本质上归因于原产地”,拥有较高的产品品牌知名度、消费者认可度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截至2021年底,云南已有307家企业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了全省16个州(市)地理标志全覆盖,地理标志数量在全国处于前列。
来自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显示:“勐海茶”地理标志产品较同类产品价格普遍高出20%以上,实现每公斤毛茶收购价平均提高25元以上,茶叶亩产增收2000元左右;“保山小粒咖啡”品牌价值已提升到23.07亿元,若农户严格按要求种植管理加工,咖啡价格可比同类产品高50%左右。各类地理标志在助力乡村振兴、传承民族文化等方面发挥着“杠杆”效应。
面临着哪些问题?
“当前,地理标志作为商标权的一部分,其本质是将地理标志等同于商标加以保护。”云南省代表团在全团议案中认为,地理标志侧重于对商品产地来源的识别,商标侧重于对流通领域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识别,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使用商标保护模式难以对地理标志形成全面保护”。
根据《第四次全国地理标志调研报告》,云南地理标志可划分为十大产品类别,分别是果品类、蔬菜类、粮油类、茶叶类、酒品类、畜禽品类、水产品类、食品类、中药材类和综合类,形成了“云系列”特色产品品牌。
省委党校有关专家认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对存在问题心中有数:一方面,许多地理标志资源还未被充分利用,多作为一种形式荣誉,市场主体使用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另一方面,知名地理标志被侵权使用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权利主体维权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面临被异化的风险。“迫切需要通过专门立法,真正发挥地理标志在提升产品质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如何通过立法破题?
“云南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发展特色产业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曾赴云南开展地理标志立法调研,希望云南用标企业、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等,为地理标志立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探索更多宝贵实践经验。
今年2月17日,中国(昆明)区域地理标志产品促进与服务中心启动。云南将从地理标志标准化体系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产地溯源、建立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数据库等方面发力,为持续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研究提供支撑。
“地理标志属集体所有权,建议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产地范围内的产品生产者协会或者相关保护机构才能作为申请主体。”云南省代表团在全团议案中认为,须立法明确,地理标志持有人应当对其使用、许可、监督负直接责任,既要防止因疏于监管而导致地理标志普通化,又要防止擅自提高地理标志使用门槛,将集体权利变为私有权利。
当前,云南正以粮食、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按照“促进一个地标、打造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目标向前推进,努力提高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对地理标志标准的执行、声誉的维护、文化的传承,起着关键作用。”云南省代表团在全团议案中认为,地理标志立法应明确规定地理标志申请人主体资格,明确规定地理标志持有人使用和管理的责任,明确规定专门的主管机关,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同时,加强与商标法、农业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真正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孟奇 普歆雁 秦伟 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