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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谱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昆明实践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22-07-29      来源:昆明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行权,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遵从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学习第一议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第一课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履职必修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根基,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2015年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2021年市委根据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出台了《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7月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各级人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持续保障和推动昆明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三是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清单制度,每年2次向市委常委会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共计150余项,不折不扣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交付的工作任务。近十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30余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76人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四是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主动服务和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推动全市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展现新面貌,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突出立法主导作用

突出立法主导作用,扎实推动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法治实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统筹立法项目,健全立法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更加符合宪法精神、更具昆明特色、更能解决实际问题。近十年来,出台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修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设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一库三基地”立法研究中心,制定地方性法规17件、修订45件、废止6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13件。

一是紧扣“三个定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通过《关于把昆明市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议案》,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市民族自治地方出台自然遗产保护、文化传承与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单行条例,指导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着力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立足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等条例,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滇池保护、阳宗海保护等条例,助推昆明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紧扣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通过《关于加快我市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步伐的议案》,制定修订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城乡规划、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会展业促进、旅游业监察、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条例,努力实现立法与发展战略定位的高度统一。

二是紧扣推进民生事业和创新市域治理实行“小切口”立法。及时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等法规性决定,制定修订爱国卫生工作、社会医疗保险、养老服务促进、学校安全、民办教育促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献血、企业工资支付,以及文明行为促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消防、物业管理等条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推动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7件,民族自治条例3件、单行条例4件,符合昆明实际和发展要求的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为法治昆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支撑。近十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7项,开展执法检查46次、专题询问21次、质询1次、约见约谈2次、专项工作评议5次、专题视察调研近800次。

一是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有效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开展持续监督,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开展视察检查,推动“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公共财政规范运行、地方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以及专项债券使用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督,进行专题询问,实现“四大领域”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全覆盖;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持续对政府债务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强化风险管控,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推动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履行牵头帮扶寻甸县责任,动员人大代表结对精准帮扶,协调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挂钩帮扶,筹集资金近2亿元,推动寻甸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对《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全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住房饮水安全、教育医疗保障、劳动力转移等问题实施监督,连续4年开展专题询问,督促责任单位全覆盖对口帮扶,接续推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努力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精心守护中国春城绿水青山,持续对滇池和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联动监督,推动水环境不断向好;聚焦农业面源、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开展跟踪监督,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力开展质询,集体约见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推动昆明主城空气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滇池保护、动物防疫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效能,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持续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改善。对宪法贯彻实施、扫黑除恶、公共法律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民办教育促进等开展专项监督,对文明行为促进、食品安全、学校安全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村级活动场所和卫生室建设、出租房安全管理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开展专题询问,探索实施民生实事票决制,连续5年对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议,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活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为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依法有序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保证选举具有广泛、有序、坚实的民主基础;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拓展联系群众的深度广度。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健全五级人大代表联动进站机制,建成1146个代表活动阵地、21个专业代表工作站,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代表工作站信息化全覆盖。2019年以来,五级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6517人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5890个。

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近2400人次开展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围绕全市重点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近1500人次;定期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运行等重大工作情况,保障代表对有关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等系列活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对办理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率。近十年来,办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代表议案20余件、代表建议3506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强化“四个机关”建设

强化“四个机关”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发展不懈怠、发挥优势不缺位,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双融合、双推进。三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及“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三个工作法”,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服务好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四是持续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常委会履职和人大工作提供坚强保证;着力强化人大工作制度和工作实践创新,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五是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推进智慧人大建设,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增强人大工作影响力。常委会机关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获省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征途漫漫从头越,砥砺奋进开新局。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在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中展现人大作为、作出人大贡献,奋力谱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昆明实践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