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牢人大监督职责守好国有资产“家底”
发布时间: 2022-10-14      来源:云南日报 云视新闻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

为了管好、守好国有资产“家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做了哪些工作?此次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开展监督,又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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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云南日报》刊发题为《扛牢人大监督职责守好国有资产“家底”》的报道文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听报告、知“家底”、强监督。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盯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了人大监督制度,实现了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从工作监督向法定化、制度化、常态化监督转变。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对相关工作开展首次专题询问,进一步扛牢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 供图

 

加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 代表人民守护国资“家底”

“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并负有管理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具有权威性和人民性,是非常严肃、重要的,相关部门‘一把手’理应到会应询。”与以往不同,此次专题询问还未正式开始,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先对主要负责人未能到会应询的个别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批评。

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管好、守好国有资产“家底”,人大监督肩负重要职责。“此次开展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拓展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刚性效能的一次实践,对支持和促进政府进一步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希望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

建立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卫昆介绍,2018年以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印发有关意见和通知,明确了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同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制度,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在全省实现了全覆盖。

“此次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履行职权和创新监督方式的重要举措,更是对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对于推动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增强效能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必将发挥积极作用。”副省长王浩在现场应询时表示,近年来,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覆盖建立了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审计巡视问题整改及人大审议意见整改得到有效落实,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完成846条人大审议意见整改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取得实效 连续5年实现保值增值

此次提请审议的综合报告涵盖我省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反映了我省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管理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等。专题询问则以现场问答形式进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结合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先后围绕我省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企业债务风险管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管理效率、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等进行询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作答。

“我省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制度以来,我省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管理取得了哪些成效,以及今后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的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提出第一个问题。

“我省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连续5年实现增值;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监管成效显著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资本资产领域改革不断深化,资产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副省长王浩在回答中介绍了我省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各类别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和管理工作成效。过去5年,我省非金融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由2017年的12351.2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7995.51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由2017年的586.17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767.55亿元,国有资本连续5年保值增值。同时,我省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特殊性资产入账核算,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由2017年的8365.4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7566.75亿元,增长1倍。

国有企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着“顶梁柱”角色。周兴国、管云鸿、张凌委员先后围绕提高国企发展质量、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继续深化国企改革等提问。

省国资委副主任夏丽坤介绍,2021年省属企业投资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新材料、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旅游文化、高原特色农业、数字化产业等,更多投向经济拉动作用明显的基础设施行业和重要优势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发挥推动产业发展生力军作用。下一步我省将推动国有企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动态调整国有企业主业,打造优势突出、竞争能力强、盈利水平高、增长后劲足的核心主业。同时,在清理退出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强化创新主体作用、继续深化国企改革等方面积极着力,推动国企做大做强。

针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夏丽坤表示,近两年多来,省委、省人民政府通过改革发展、提振信心、争取融资等方式,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通过推动产业整合,引入战略合作者等方式多措并举,省属企业未发生一起公开市场债券违约。下一步将加快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国企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同时,着力提高国资监管水平,促进省属企业防风化债的系统化、专业化。

 

提升国资管理水平任重道远 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谋对策

此次专题询问,既是一次全面听取了解基本情况,也是对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疑难杂症”的一次大会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调研发现的问题,通过询问找短板、查原因、寻对策、强措施。

“从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近年来的调研情况看,省属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从2017年以来,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严峻。”王毅委员提问,“我省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有何工作部署?”

“我省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失衡,资产短缺与闲置的情况并存,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虚假处置,违规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情况屡见不鲜。请问省人民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汤培远委员聚焦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发问。

“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为基础统计信息不完善、产权界定不清晰、管理权责不明确、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制度机制不健全。”张剑萍委员希望我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左广、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武、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吴乔峰先后作答,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举措。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表示,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摸清资产家底,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造福全省人民。

“询问是动力,回答是承诺,改进和推动工作才是目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太原在总结讲话时强调,希望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加强系统谋划,积极探索建立高效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省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与省人民政府共同努力,推进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和高效率、高水平管理,筑牢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