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2月22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受领了迪庆州代表团陈群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建议》(第004号)的督办任务。督办工作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提高了办理实效和人大代表的满意度。

(解鹏 摄)
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听取督办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要求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在督办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的要求,严肃督办任务,形成任务清单,明确督办工作的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完成验收的工作闭环。
督办过程中,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认真研究代表建议,深入学习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我省有关政策措施、工作要求,汇编国家和省内外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工作资料,提前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调研,加强与主办单位的协调联系,督促其切实履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
受领督办任务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开展学习、调研,与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建立经常性沟通联系等方式,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事项。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一审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审议意见逐条作了研究,组织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36个成员单位召开了论证会,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多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为提高立法质量,高质量完成代表建议督办、办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7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协调督促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并邀请陈群代表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开展联合调研,实地调研了迪庆州政务服务中心、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部分市场主体,深入了解当地营商环境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解鹏 摄)
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
7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督促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起草、审议工作情况,草拟了初步答复,并按照协办单位、代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16日,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正式印发了《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云政服函〔2022〕15号),按程序反馈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以全票通过,《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罗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