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大:以人大新作为助推大理州高质量发展
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迅速投入到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热潮中。
学深悟透、真学真懂,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要求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坚持深入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把准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价值取向、方法路径、时代要求;在认真履职中全面贯彻,让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州人大系统落地生根,推动全州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协助组织好州委人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好会议精神。大理州委十分重视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刚结束,随即决定于4月底前召开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州人大常委会按州委具体要求,集中力量抓紧做好相关的会议筹备服务工作,确保把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开成一次圆满、团结、鼓劲的会议。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谋划好、开展好全州人大系统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使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都成为会议精神的宣传者和实践者,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融入到人大工作的履职尽责中。结合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聚焦大理州“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的实施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培植发展,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州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重点对全州新能源(光伏)、新材料(硅铝)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开展的“三问一评”工作监督,要竭尽全力助推全州抢抓碳达峰碳中和巨大发展机遇,加快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结硕果,奋力答好助力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人大考卷。
德宏州人大:不断在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我省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作为边疆民族地区人大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属性,认真履行职权、积极担当使命,不断在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第一要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握“第一时间”原则,坚持请示报告制度,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均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发展大局统筹安排。
不断提升立法质效。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紧盯“立良法、促善治”目标要求,充分运用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两条路径,通过制定立法条例、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持续规范立法工作,立法速度不断加快、成效不断提升。目前,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订条例14部,现行有效13部,其中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制定7部。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安排,以及全州各族群众所思所盼,德宏州人大常委会不断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监督、注重整改落实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改进督促方式,有效推动全州重点工作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定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依靠代表开展工作,通过制定出台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实施办法、代表活动经费管理意见、代表活动阵地管理意见等制度,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快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下一步,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将把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摆在首位,及时组织州、县(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学习,同时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牢牢把握 “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始终把准政治机关的属性、切实履行好权力机关的义务、勇于承担起工作机关的职责、充分发挥好代表机关的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沟通交流,加强对自身工作经验做法的研究总结;增强监督刚性,在监督中主动担当作为、大胆采取措施,更好地支持事业发展;加强对疫情防控中采取的措施和出台的政策分析研究,总结提炼,把好的经验做法提升为法律法规,完善德宏州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