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嘉 摄
1月19日,2022年云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大会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韩梅对大会的议程和有关工作安排进行介绍。
具体内容,一起往下看。
一、关于指导思想
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省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关于议程和日程
省十三届人大实有代表631名,目前,除因疫情防控和其他特殊原因,请假30名代表外,601名代表已向大会报到。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1月19日下午,大会举行了预备会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选举了由81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选举李小三同志为大会秘书长。大会将于1月20日上午开幕,1月23日下午闭幕,会期4天。根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大会日程,本次大会共安排4次全体会议、3次主席团会议、6次代表团全体或分组会议。
本次大会共8项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四是审议《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五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是选举及其他事项。
三、关于旁听和列席会议人员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大会不再邀请外国驻华总领馆官员旁听会议,列席人数为283人。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本次大会列席人员包括三个方面:
(一)不是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法定列席人员;
(二)我省选出的不是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三)有关单位负责人。
会议将邀请出席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列席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四、关于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经省委批准,大会设立临时党委,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临时党委由王宁同志任书记,王予波、石玉钢、李小三、张太原同志任副书记。各代表团成立临时党支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主席团会议由常务主席主持。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设立大会秘书处,在大会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工作,下设秘书、组织、法案、议案、文件简报、宣传、行政、安全保卫、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会风会纪、信访11个工作组。
五、关于大会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依法、庄重、高效、安全举行大会至关重要。会议筹备组专门成立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组,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按照科学化、精准化、动态化的原则,制定了大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会前,对所有会议相关人员全面落实疫苗接种,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报到后,实行封闭管理,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会人员作了针对性安排。会议期间,将持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持续做好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物资储备和医疗服务等保障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六、关于会风会纪
根据省委书记王宁同志对加强会风会纪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大会秘书处会风会纪组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落实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即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严格遵守“七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任何形式的相互宴请,严禁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严禁收送任何礼品、礼金和有价卡券,严禁请托办私事、变相从事商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在大会安排的住地以外住宿,严禁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会风会纪组在每个代表团住地进行驻点监督,在每个代表团确定会风会纪监督员,并设置会风会纪意见箱,广泛接受大家监督,以最严实的会风会纪,为大会圆满召开提供纪律保障。
七、关于宣传报道工作
大会宣传组对会议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了策划安排,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报道的重点、时间安排、具体要求。
本次大会将对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一项议程和第四次全体会议进行直播。大会期间,除本场新闻发布会外,将召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两场主题新闻发布会。经济社会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负责同志介绍一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民生保障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同志介绍一年来我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精彩问答
新华社记者:2021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请问省人大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 李志明: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殷切期望,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这次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就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最直接体现。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省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及时向省委常委会作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带头学、深入学,确保学深悟透。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带头开展宣讲,特别是去年12月17日召开了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李小三、张太原两位领导亲自辅导授课,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州市人大代表和县级以上人大机关干部参加,在全省人大系统中掀起学习研讨热潮。同时,主动谋划、加强宣传,在省级人大宣传平台中率先开设专栏,及时刊发人大热议报道,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挖掘亮点,报道文山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晋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家访”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家访”选民等创新做法,做好宣传阐释。特别是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使之成为最现实、最具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
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今年工作谋划和落实中,按照省委安排,今年将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我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将配合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我们今年在拟定常委会工作要点,常委会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计划中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工作成效体现学习效果。
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人大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这“四个机关”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指明的正确方向,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国家权力机关定位,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工作机关定位,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立足代表机关定位,始终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云南日报记者:我注意到此次大会议程中有一项内容是审议《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作为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能不能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相关情况?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王云:
众所周知,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制定《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重要实践;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健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的现实需要。同时,将我省多年来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将我省多年来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经验上升为法律、法规规范,通过制定条例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行为,依法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土壤污染,确保“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因此,制定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非常迫切而且十分必要。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工作,将其列入了2021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条例制定过程中,认真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省人大环资委、法制委及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广泛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科研院所、部分专家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同时,立法过程中认真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网络、书面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的意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于2021年11月和今年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了审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还报请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修改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将修改完善后的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作为本次大会议程之一,在这里希望条例审议得到各位媒体朋友的广泛关注,希望大家聚焦代表审议情况、聚焦条例重点内容,进一步拓展报道,持续做好宣传,增强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创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