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昆明开幕。据悉,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将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质询。这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利用质询开展监督。
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以用促治方针,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推进治理工作。当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2%,全省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计覆盖率为56.66%,农村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据省政府近年来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显示,我省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突出,历史欠账多,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及我省生态环保督察等也指出部分地方的相关问题,是云南生态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
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的“痛点”问题,关注群众身边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话题,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高度关注。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成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举措,是打赢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环节。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污水治理情况,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通过单独或与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联合调研组的方式,到大理、楚雄、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迪庆等州市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基层听取当地干部、群众、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多渠道、多角度深入了解情况,并对其他州市采用书面调研的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实现了16个州市调研全覆盖,为进一步做好监督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深入调研发现,目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仍较低,因地制宜、分村施策考虑不足,导致部分污水设施空转、无法使用甚至闲置。同时,当前我省乡镇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也较低,且存在收集率低、处理效率低、管理维护不专业、治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16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工作职能分别对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名提出了“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质询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质询会议将分阶段进行,受质询部门负责人现场作出答复,提出质询案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对答复进行满意度测评。质询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对质询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彭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