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发布时间: 2023-03-23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80件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 建章立制推动工作效能提升

全省人大系统实现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

 

3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去年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80件规范性文件均符合备案范围,基本做到了应备尽备;各报备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觉履行了报备义务。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省人民政府规章2件,州(市)人民政府规章9件,省人民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49件,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5件,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5件。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还在去年开展了涉及计划生育、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约2600余件,涉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约2900余件,有效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

 

 

2022年8月25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玉溪市开展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调研。金盔 摄

 

 

近年来,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多点发力,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备必审”,备案审查机构和相关委员会持续在建章立制、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进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上下功夫,有序推进工作进展,及时指导帮助全省16个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各自的备案审查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实现全覆盖。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持续巩固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对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发现的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的问题,以及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存在明显不适当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