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人大监督与两院工作的良性互动
发布时间: 2023-07-27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情况,相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认真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并按时反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对省两院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运用专题询问方式对我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这就意味着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是代表人民的监督、代表国家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其他监督不可替代的,具有最高权威性。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也体现了公正司法、以正其身、以民为本的自觉和责任。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和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监督,旨在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司法的需求,以“问”促进省两院更好地履职尽责,行使好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职权不同,目的一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法院、检察院之间既有权力制约和监督,更有工作支持和促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既通过严格监督改进两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纠正偏差,又形成合力助推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共同推动工作,形成人大监督与两院工作的良性互动,做到“问”出关切和督促、“答”出改进和成效。(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