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二督察组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
7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率第二督察组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 供图)
督察组实地查看马关县金城国有林场林下经济、保障性苗圃建设、马白镇马洒村大箐森林康养建设、森林防火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文山州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督察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扛起生态保护责任;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林长制巡林制度,强化工作调度,完善林长制工作评议、工作督察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要紧扣工作目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发挥“国有林场”龙头示范作用,强化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提升涵养水源、生态多样性保护功能,加大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力度,强化湿地管理保护,守护好云南生物多样性宝库,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 供图)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察。(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