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两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发布时间: 2024-11-27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11月2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黄兴能 摄)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审议现场的精彩发言吧。

 

一、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任军号:建议条例草案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作为省十四届人大立法规划中的一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前期已经做了大量认真调研和讨论,从立法的合法性、操作性等方面来看,条例已较为成熟。同时,该条例还有一些体现云南辨识度的特点,如专门增设了“城乡融合”一章,对农村人口常态化的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机制都进行了修改完善,因此出台条例很有必要。

蔡勇:条例草案条文简练。建议在第43条中增加“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的表述,逐步推进缩小城乡差别。

韩开柱:条例草案以“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为主线。同时,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保障措施作了规定。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措施务实,条例的出台必将对全省乡村振兴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建议在条例出台后高度重视宣传和实施工作。

张岩松:我同意条例草案。当前,云南旅居新业态在不断成长,条例草案针对这一情况,在农村闲置房屋改造等方面作了很多细致的规定,未来,房屋通过改造可以体现乡愁韵味,帮助旅居产业发展。

赵正富:条例草案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增加了一些符合云南实际的内容,特别是强调了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打造“云品”品牌等,我完全同意条例的出台。建议将边境幸福村建设等相关内容纳入条例进一步加强规范。

 

二、关于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任军号:土地管理条例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立法,土地管理法经过多次修订,体现出国家对土地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我省同步修订条例非常必要,我们要加快相关工作。

郑毅:条例草案总体很好,建议要结合云南实际,保障耕地用于“粮、棉、油、糖、蔬、饲”等基本农作物种植方面进行补充,既要保证百姓利益收入,又要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决策。

杜官本:建议在耕地面积总量控制方面要与时俱进,加强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例如完善条例草案第18条规定等,通过立法推进云南耕地面积总量控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适应社会进步与发展。

莫非:条例草案第5章缺少土地规划条件管理的内容,建设土地的用地性质由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同时,国有建设用地在供地时,对规划条件的管理应有规范和科学的要求,不要一味追求绿化率等指标而影响市民生活,挤占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