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提请一审 地方立法为云南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 2024-08-07      来源:“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7月30日至8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一审。

 

7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昆明召开。黄兴能 摄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乡村治理、保障措施、附则共8章,紧扣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展开,内容总结了我省在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的经验做法,从法规层面为乡村振兴搭建了制度体系。

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在产业发展方面,云南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据此,条例草案提出,提高云南特色农产品出口竞争优势,打造“云品”国际品牌,推进特色农产品“云品出滇”行动,扩大花卉、蔬菜、水果、坚果、茶叶、咖啡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出口规模,加强边境沿线集镇、口岸建设,推动实施开放型农业等。此外,结合云南“旅游大省”的特点,条例草案还就支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作出了相关规定。

 

4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昭通市鲁甸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专题调研。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还将“把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写入了条款中,既回应了新时期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也为下一步我省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树立了鲜明导向。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条例草案还就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农业科技研究,支持云南山区适用的先进农业机械装备研发制造推广等作出了规定。

据了解,制定《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立法项目。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前,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审议报告和建议修改稿。

一审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多方面的修改意见。下一步,条例草案将结合一审修改意见和新一轮咨询论证情况,进一步完善后再次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