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建立,经过了较长时间的酝酿和筹备过程。
1954年4月,武定、楚雄两个专区合并为楚雄专区。1957年10月18日国务院第58次全体会议批准建立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为加快落实建州的各项筹备工作,楚雄专区于1958年1月13日至17日召开全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对筹建自治州的有关问题作了协商和讨论,会上选举成立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筹备委员会,并决定于1958年召开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8年1月17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合影。《楚雄人大60年》供图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1958年4月10日至1963年12月3日,任期内共举行了三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4月10日至15日在楚雄鹿城举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人民委员会、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及广西、贵州、四川和友邻地州的来宾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选举普贵忠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州长,耿正国、李忠为副州长,于子正等26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李洪志为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毛更甦等35人为楚雄州出席云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楚雄区八年来的工作成就和今后主要任务的报告》的决议,关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决议和关于《楚雄区1957年地方财政决算和195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1958年4月10日,州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来宾合影。《楚雄人大60年》供图
大会开幕式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谢鹤筹,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张冲分别发表了讲话;中共楚雄地委书记王文玉作了题为《再接再厉、深钻苦干,为提前实现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奋斗》的报告。会议按预定日程,在4月15日举行闭幕式后,全体代表于4月16日参加了庆祝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大会。
1958年4月16日,出席首届人代会的代表和群众庆祝自治州成立。《楚雄人大60年》供图
第二次会议于1959年12月18日至20日在楚雄鹿城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召开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万人大会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8月21日至9月5日在楚雄鹿城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周恩来总理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于一川省长在云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普贵忠州长作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政府工作报告》;组织了大会发言和召开各种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