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全面提升防震减灾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发布时间: 2025-05-28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防震减灾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3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2025年3月31日至4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石永佳 摄

 

执法检查组征求了87名省人大代表意见,在召开座谈会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基础上,先后到省地震局和富源县、鲁甸县、昭阳区、禄丰市、楚雄市、剑川县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地震监测站(网)运行、减隔震技术应用、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灾后恢复重建、物资储备等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针对我省绝大多数县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实际,执法检查组还委托检查未覆盖的其他11个州(市)组织开展自查,实现全省16个州(市)检查全覆盖。

“我们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规定,梳理出‘五查五看五问’检查重点以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针对性开展检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防震减灾的决策部署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同时,坚持立法和监督工作统筹推进,既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又充分收集问题和建议,为后续法规修订完善奠定基础。

 

2025年3月3日至7日,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调研组前往昭通市,开展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石永佳 摄

 

执法检查组认为,“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围绕法定权责,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建立了防震减灾四级规划体系,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省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显著提升,成为全国地震预警工程“先行先试”试点省份,率先建成由1660个台站、1个省级预警中心、16个州(市)级信息发布平台和超2万台专用地震预警终端组成的云南地震预警台网,实现全省中小学校预警终端全覆盖,实现预警终端报警与大规模电视预警。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已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及各主要行业主管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震灾风险防治能力持续增强,2009年至今累计完成370余万户困难群众住房抗震改造,建成隔震建筑约1万栋。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公共服务广泛开展,地震恢复重建成效显著。

执法检查组提出,我省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中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还存在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部分农村民居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科技对地震事业发展支撑不够等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扛起防震减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人防+技防+物防”各项工作,以法治之笔绘就灾害防治“施工图”,以系统之策筑牢应急准备“安全网”,以为民之心拧紧责任落实“螺丝钉”,全面提升防震减灾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快补短板工作,提升灾害响应效能;要加大对城市老旧房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的支持;要强化资金、设备等保障措施,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要开展普法、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郎晶晶